唐朝时期,童养媳是一种特殊的人口群体。她们大多是贫苦农家的女儿,被卖到富户家中充当佣人兼配偶,成为了一种婚姻习俗。童养媳的出现,不仅仅是家庭个案,也是当时人口流动和社会变革的一种反映。
唐朝时期,政府加强干预民间婚姻,规定男女年龄、社会地位等要求,禁止贫富不当、自由恋爱等。对于贫苦农家来说,想要让女儿成婚并不容易。而童养媳的出现,让他们在经济上能得到一些好处。
然而,童养媳也给女孩子带来了很多不幸。除了无法自主选择婚姻对象,很多童养媳也会被虐待、遭受性侵犯等各种不人道的待遇。对于当时的女性来说,童养媳制度是对于自身权利缺乏的表现。
唐朝童养媳反映出当时人口流动和社会变革的一种侧面。她们身世的复杂性,不仅是家族个案,也体现出了当时社会阶层的混杂。创造历史的人们,既解决了暂时的生计问题,同时也为后来者留下了有关唐朝的历史印记。